用户名:
密 码: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常识
律所新闻
更多>>
我所施新沛律师参加并..
07-02
我所律师参加州政协花..
06-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利用周..
06-06
我所慰问退伍党员并以..
05-26
我所律师应邀参加检察..
04-25
送法进社区,助力好生..
04-25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法律法规
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02-04
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
01-02
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
01-02
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
01-02
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
01-02
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
01-02
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
01-02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
01-02
合同范本
更多>>
房屋租赁合同
07-20
公司转让合同
07-20
汽车转让合同
07-20
二手车过户合同
07-20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07-20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
07-20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一种产品的新用途可以申请专利吗?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235
一种产品的新用途可以申请专利。用途发明,是指将公知产品用于新的目的的发明。如果产品的新用途,能够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这种用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发明具备创造性。例如将作为木材杀菌剂的五氯酚制剂用作除草剂而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该发明具备创造性。但是,如果新的用途,仅仅是使用了已知材料的公知的性质,则不具备创造性。例如将作为润滑油的公知组合物在同一技术领域中用作切削剂,则不具备创造性。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富华大厦二栋507室
电话:0743-8222894
邮箱:
备案号:
湘ICP备160127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