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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044
第四十二条
拘役
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
犯罪
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
劳动
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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