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常识
律所新闻 更多>>
我所施新沛律师参加并.. 07-02
我所律师参加州政协花.. 06-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利用周.. 06-06
我所慰问退伍党员并以.. 05-26
我所律师应邀参加检察.. 04-25
送法进社区,助力好生.. 04-25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法律法规 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02-04
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 01-02
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 01-02
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 01-02
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 01-02
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 01-02
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 01-02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 01-02
合同范本 更多>>
房屋租赁合同 07-20
公司转让合同 07-20
汽车转让合同 07-20
二手车过户合同 07-20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07-20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 07-20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提起民事诉讼应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902
 在我国,对民事案件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即不管什么民事案件,只要当事人不到法院起诉,法院则不主动受理。因此,起诉在整个民事诉讼中十分重要。但这并不是说,只要有人起诉,法院都必须立案受理。

  需要指出的是,法院只是对那些符合条件和手续的起诉才受理。这里的条件和手续,就是提起民事诉讼应注意的问题。具体说,应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⑴案件必须和本人、本单位和本组织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即告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或者本单位和本组织的民事权益。

  ⑵必须指明告的是谁。

  ⑶起诉时,必须明确提出让法院依法保护的具体民事权益是什么,即起诉请求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同时,必须提出相应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⑷所提出的问题,必须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而且,必须是要求受理案件的法院管辖。

  ⑸起诉人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应由他们的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

  ⑹起诉应交起诉状,而且,被告有几人,则要交几份起诉状的副本,供对方答辩用。

  ⑺与本案有关的情况和证据,应该向法院提供。

  ⑻要按规定,预交诉讼费。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富华大厦二栋507室
电话:0743-8222894
邮箱:
备案号:湘ICP备160127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