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常识
律所新闻 更多>>
我所施新沛律师参加并.. 07-02
我所律师参加州政协花.. 06-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利用周.. 06-06
我所慰问退伍党员并以.. 05-26
我所律师应邀参加检察.. 04-25
送法进社区,助力好生.. 04-25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法律法规 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02-04
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 01-02
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 01-02
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 01-02
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 01-02
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 01-02
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 01-02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 01-02
合同范本 更多>>
房屋租赁合同 07-20
公司转让合同 07-20
汽车转让合同 07-20
二手车过户合同 07-20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07-20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 07-20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教你怎样签订购房合同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8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时,甲、乙双方应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所购甲方商品房情况,内容包括商品房坐落位置、商品房土地来源等;

  第二条,商品房售价;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约定;

  第四条,实际面积与销售面积差异的处理;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房屋交付日期;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约定;

  第九条,房屋交接;

  第十条,甲方关于建筑、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第十二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第十三条,关于物业管理的内容、方式及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保修责任。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富华大厦二栋507室
电话:0743-8222894
邮箱:
备案号:湘ICP备160127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