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常识
律所新闻 更多>>
我所施新沛律师参加并.. 07-02
我所律师参加州政协花.. 06-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利用周.. 06-06
我所慰问退伍党员并以.. 05-26
我所律师应邀参加检察.. 04-25
送法进社区,助力好生.. 04-25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法律法规 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02-04
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 01-02
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 01-02
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 01-02
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 01-02
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 01-02
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 01-02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 01-02
合同范本 更多>>
房屋租赁合同 07-20
公司转让合同 07-20
汽车转让合同 07-20
二手车过户合同 07-20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07-20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 07-20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假冒伪劣材料有哪些特点?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760
 国内装饰材料市场上,假货、水货充斥市场,许多消费者难辩真伪,其实假冒伪劣材料不外乎具有下面五特征,只要消费者在购买时仔细辨别还是能够避免上当受骗的。

  1.盗用商标 以假乱真 例如广东佛山钻石牌洁具是几十年形成的名牌产品,如今假货做崇,堵不胜堵。

  2.混淆等级 以次充好 这种现象在墙地砖、石材、涂料、木板材等多种材料流通过程中普遍存在。一般消费者由于不懂行,花了优质品的钱,买回的却是二等品、三等品,甚至等外品。

  3.张冠李戴 逃避检测 一些企业仿制名牌品或畅销产品,冒用检测报告和产品说明书,冠以自己的商标,大力推销根本未经检测过的产品。

  4.无视标准 粗制滥造 一些生产者、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建材知识缺乏,有意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损害消费者利益。例如:按标准规定,厚度不足1.2mm的铝合金型材不得用于封阳台,而目前用于封阳台的铝型材有90%以上厚度都在1mm以下,造成阳台封窗坠落的隐患,已经构成危险,曾有一些企业用禁用回收来的二甲苯、煤焦油二甲苯等毒性很强的溶剂生产多彩涂料,在千家万户的墙面上涂抹,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伤害。

  5.偷梁换柱 牟取暴利 这类现象大多出现在"洋货"或"准洋货"上。比如,有的冲浪浴缸,打着进口或合资的招牌,声称"全部进口部件",其实,其产品的关键部件--电动系统却是"土造"的。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富华大厦二栋507室
电话:0743-8222894
邮箱:
备案号:湘ICP备160127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