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条例》,拟安排在2008年至2009年进行。
二、修正《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乡村公路条例》,拟安排在2008年至2009年进行。
三、制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小溪自然生态保护条例》,拟安排在2009年至2010年进行。
四、制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德夯风景区保护条例》,拟安排在2010年至2011年进行。
五、制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扶贫开发管理条例》,拟安排在2010年至2011年进行。
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州人大常委会可以对本规划中的立法项目进行调整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