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判令银行向方某支付被取走全部的存款本金及利息。一方面,银行具有凭密码向方某支付本息、通知相关变更事宜的义务;银行违反了自身义务,《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没有方某明确授权的情况下,银行将方某个人开户的凭密存折挂失甚至撤密付钱行为,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即违约;银行应当赔偿方某损失,再向陈某追偿。(廖春梅)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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