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不具有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与吕某所驾车辆相撞,造成乘车人王女士受伤,张某应当按照事故责任赔偿王女士的损失。虽然张某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仅应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故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仅赔偿王女士花费的医疗费等抢救费用,王女士的其他损失由张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