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说法
律所新闻 更多>>
我所施新沛律师参加并.. 07-02
我所律师参加州政协花.. 06-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利用周.. 06-06
我所慰问退伍党员并以.. 05-26
我所律师应邀参加检察.. 04-25
送法进社区,助力好生.. 04-25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法律法规 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02-04
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 01-02
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 01-02
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 01-02
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 01-02
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 01-02
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 01-02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 01-02
合同范本 更多>>
房屋租赁合同 07-20
公司转让合同 07-20
汽车转让合同 07-20
二手车过户合同 07-20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07-20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 07-20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工资无故被克扣 “霸王条款” 榨大学生工钱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175
辛辛苦苦工作了一个暑假,没想到两个月工资不但没有按时领到,而且后来领到的一个月工资还被克扣了不少。昨日,天津某校大学生小丁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爆料,称他和同学遭到某劳务派遣公司的“霸王条款”,至今他们的工资都没有按时按标准发放。

  大学生:工资无故被克扣

  据小丁介绍,今年暑假期间,他和同学一行5人经塘沽兴棣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天马除害处理服务有限公司做盖电章的临时工。可是,忙碌了一个暑假,小丁和他的同学只有部分人领到了一个月的工资,不但如此,这一个月工资还被无故克扣了不少。

  “招聘广告上明明写的工资一个月1800元,加班费另算。可是我们在这干了将近两个月,有的人只拿到了1400元的工资,有的人则被无辜克扣了600元。”小丁拿着招工时该公司发布的广告单告诉记者。

  当小丁一行向兴棣劳务公司讨说法时,公司经理孙某态度很不友好,并表示克扣的钱是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和保险费。小丁一行欲再申辩,孙某竟然动起粗来。

  劳务派遣公司:签“霸王条款”赖账

  在记者的要求下,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拿来了与小丁一行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记者看到,这5份劳动合同既没有规定劳动时间,也没有规定劳动报酬,只写了一句“一切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而且记者注意到,该合同上大多数条款都是明显倒向用人单位和劳动派遣单位的,让务工者处于极为被动的状态。

  小丁对记者表示,当时他们来到兴棣劳务公司找工作时,就与公司达成了口头协定,所以签合同时并没有多想。

  对此,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大学生兼职或者暑期做临时工应当签署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由于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而非《劳动法》确定的劳动关系,因此并不属于劳动仲裁部门的职责范围,劳动仲裁部门无法立案。如果想要彻底解决此次劳务纠纷,小丁一行人只能向法院申诉。(记者 伏波 金羽)

  律师说法:

  此劳动合同违法 招工广告涉嫌欺诈

  天津卓茂律师事务所的刘新伟律师表示,由于在校大学生尚不属于社会劳动者的范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质,因此兴棣公司与小丁等人的合同属于违法合同,在法律环节上只能当做劳务合同。刘律师还表示,由于国家的干预并不贯穿于劳务合同里,并没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签订劳务合同的员工上保险,因此兴棣公司无权以上保险为名克扣小丁等人的工资。而且用工单位不得巧立名目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像兴棣公司孙经理所说,收取管理费显然是不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已经明确工资标准,那么没有经过任何协商就单方面以各种名义减扣工资的行为便涉嫌了广告欺诈。

来源: 中工网-天津网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富华大厦二栋507室
电话:0743-8222894
邮箱:
备案号:湘ICP备160127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