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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工程的索赔问题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080
 刘小姐将房子包清工辅料交付给装饰公司。入住后的一天夜里,只听“哗啦哗啦”几声脆响,墙壁上的瓷砖掉了下来。刘小姐看着起皮、裂缝的四壁和厨房贴得歪歪扭扭的瓷砖,下决心找装修公司索赔。

  装修公司一直不见有工人来。后来才知道,刘小姐家的工程转包给了某施工队,装修公司表示不管。刘小姐一筹莫展,不知该如何是好。

  解决方案:

  首先,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刘小姐将新房装修工程发包给某装修公司,则某装修公司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装修工程。若在保修期(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2年)内发生质量问题并造成经济损失,应由某装修公司承担返工保修义务并赔偿损失。现某装修公司不履行返工保修义务且表示不管,刘小姐可诉诸法院或提起仲裁要求返工并赔偿。

  其次,根据200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本案某装修公司若能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其装修工程转包给某施工队,则刘小姐亦可将施工队工长追加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若某装修公司仅是口头说明并无证据证明存在转包行为,则只能由某装修公司自己承担责任。

  最后,提醒刘小姐注意:若是在保修期满后发生的质量问题,装修公司是不承担保修义务的,修复或返工所产生的费用只能由业主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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