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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对多个被告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应当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2110
投资
人对多个被告提起
证券
民事赔偿诉讼的,按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1、由发行人或者上市
公司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有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对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以外的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仅以自然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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